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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届民办教育投资洽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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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中国教育学会主办,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承办,中国教育先锋网协办的“首届中国民办教育投资高层论坛暨民办教育投融资项目洽谈会”将于2003年11月初在台州市召开。 |
| 项目征集热线:0571-88273466、88273173、85598979、88210349(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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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深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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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2-04 张谋贵 |
4、教育乱收费现象有所抬头。农村税费改革后,政府对农村投入减少,学校教学经费较少,甚至影响到学校运转,致使有的学校挺而走险,把手伸向学生;有的学校还公然向上级要求放权,给他们收费;有的乡镇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的乡镇暗示或公然支持学校多收费、乱收费,要学校按规定的比例上缴乡镇,把义务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来做。从学校收费比政府向农民收费容易得多,因为在当今的社会上,人们子女都比较少,学校要求学生向家长开口要钱,家长大都能满足子女要求。据2001年9月13日的《新安晚报》报道,从8月29日公布教育收费监督电话以后,每天能接到300个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投诉电话,投诉的都是教育乱收费。说明我省教育乱收费不但没有治好,反而有所抬头,后果是农民负担虽然是下降了,但在教育收费方面有所上升。
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的深层问题分析
从2000年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看,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它能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意义深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但由于安徽省是农业大省,乡镇企业不发达,二、三产业也落后,税费改革后,县乡财政收入减少,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影响较大,这个问题不解决,很难真正从长远减轻农民负担。表面上看,当前教育上出现的很多问题是农村税费改革引起的,但从深层次分析,这些问题本来就存在,只不过税费改革后使这些问题暴露得更彻底吧了!它的根本问题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体制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歧视。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中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完全交给乡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依法征收的教育附加,城市的纳入预算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村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教师的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等。”第30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城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乡、村可酌情予以补助。”明眼人不难看出,政策体现出明显的对城镇的倾斜性或对农村的歧视性。通俗一些表述,城镇的基本国家全包,农村的主要农民自掏。农民在义务教育方面,没有起码的“国民待遇”。也许是政策的规定,才导致农村教育困难重重,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安徽,更是难上加难。
正是国家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歧视,才导致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不公平。中国现行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属于低重心的分权体制,它把行使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责任几乎完全交给了市县级及其以下基层地方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经费分担责任主要在县、乡、村三级,但是村并不是一级政府,村一级没有财政,而乡一级财政是各级财政中的最薄弱的一级,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及调动和运用资金的能力都很弱,许多地区的乡财政只是县财政的“过路财神”,本身并没有独立的财政收入来源财政。如农业大省的安徽省,相当一部分以农业为主的县缺乏足够的财政收入来源,财政不能自给。目前大多数乡镇财政70-80%用于教育,但仍有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2001年,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级发放,这是保证教师工资正常发放的一个重要手段,但这样这种财政难堪状态将转到县财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充分说明中央、省、市(地)、县、乡(镇)各级之间的财政和事权划分不太合理,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支出太多,为此,才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非常紧张。
有限的义务教育经费分布,城乡差别较大,以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支出和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构成为例,在全国5721.57万在校初中生中,农村学校的比重是57.2%,而教育经费支出占初级中学总经费支出的47.8%;全国初中学生均教育费支出(含城镇和农村)为1102.50元,其中城镇为1423.85元,农村为861.64元,农村初中生人均支出仅为城镇初中生人均支出60.5%;13547.96万普通小学生生均教育费支出为625.45元,其中城镇为841.11,农村为519.16元,农村生均经费仅为城镇的59.9%;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378.72元,其中城镇为515.27,农村为310.58元,农村生均支出为城镇的60.3%。
2、中央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太少。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目前中国义务投入中,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11%左右由省财政负担,由此可看到,中央和财政负担的太少,而乡镇财政则不堪重负。在国家有限的教育投入中,对义务教育并没有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农村义务教育甚至采取了歧视性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较少。
据资料介绍,在绝大多数国家中,各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都是本国教育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并且中央财政要占一定的比例,通常以国家用于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考察。1980-1995年间,世界各国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均达到4.9%。其中,北美和欧洲发达国家从5.2%升至5.5%左右,发展中国家从3.8%升至4.1%。我国的对整个义务教育投入又是怎样呢?根据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在20世纪末,全国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可是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为3349.04亿元,仅为国民生产总值的2.79%。少投入为1.21个百分点;而与目前世界各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平均占国民生产总值5%的水平相比,更是相差2.21个百分点。少投入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两能财政投入较少。如果国家教育经费按国民生产总值的4%水平计算,我国每年可增加1200多亿元以上,假如中小学教师的年工资1万,则增加的部分完全可发放目前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工资。
3、农村义务教育负担农民难以承受。农民负担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集资办学,二是上缴农村教育费附加,三是交付学费。据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的1995-1999年的数据分析表明:1999年与1995年相比,在12个样本村中,有10个村的教育集资增长率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为1.3%-81.6%,而教育集资增长率高达62.4%-464.0%,最高的村超过419个百分点,最低的村也超过37个百分点。农村教育费附加是按农民纯收入的比例征收的,但由于有些地方地方政府有意虚增农民纯收入,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比实际的高。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的学费是无底洞,导致一些农村贫困孩子缀学。200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用于文化 娱乐方面的支出为187元,比1995年增长82.4%,其中主要是学杂费支出增加较快,学杂费支出5年间人均增加72.0元,占文教娱乐用品服务支出的比重由66.0%提高到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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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中国农村研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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