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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报告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2-01 黄新茂 吴华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浙江从人均半亩地的资源小省,发展为经济活跃、人民富裕的经济大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全国第12位上升至第四位,财政收入增幅、外贸出口增幅、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等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农民人均收入已经连续1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这就是近年来引起国家高层领导高度关注和肯定并成为经济学界广泛讨论的“浙江现象”。

    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崛起的浙江民办教育,是教育领域的“浙江现象”。民办教育以其灵活的机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浙江教育发展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浙江教育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

    一、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概况

    (一)  发展历程

    新时期的浙江民办教育,伴随着思想解放的步伐,经历了三个各具特征的发展阶段。

    二十世纪8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引下,政府包揽办学的局面随着计划外教育需求的出现开始发生变化,一批民办幼儿园和文化补习学校率先面世,继而诞生了一批民办中小学和少数民办高校,打破了长期以来由公办教育一统天下的旧格局。1984年,由老干部王家扬同志发起创办的浙江树人学院,成为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尽管如此,这个阶段的民办教育主要还是集中在非正规教育领域。

    图1   1991年浙江省的民办学校校数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随后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把人们的思想从热衷于争论姓“社”姓“资”的迷雾中解放出来,教育领域又一次风云激荡,大批民办中小学应运而生,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思路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十六字”方针和相应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1993年,原浙江省教委制发了全国第一个促进和规范民办中小学发展的省级政策性文件——《浙江省民办中小学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浙江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民办学校的自律组织——浙江省民办中小学协会。到1997年,全省已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一万余所,在数量上居全国首位。民办教育的迅速崛起,拓宽了教育投资的渠道,加快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需要,显示出教育体制创新的勃勃生机。

    图2   1992~1997年浙江省民办学校数量分类统计

    图3    1992~1997年浙江省民办幼儿园数量变化

    1997年初秋,教育领域迎来了又一次思想大解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科学论断。在十五大精神的激励下,在首创股份合作制、民营经济特别发达的浙江,办学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进行公办学校改制试点,加快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作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两大主题提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1998年底,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有多项政策创新的法规性文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1999年,全国第一所由公办普通高校改制的“万里学院”和由公办电大改制的浙江电大永嘉学院同时在浙东、浙南诞生。1999年,2000年,全省第一所由公办职高和普高改制的民办学校先后在温州平阳县和宁波余姚市问世。与此同时,一批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专修学院和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也在全省各地相继崛起。教育体制的重大创新,使浙江的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形成交相辉映、共同发展的喜人局面。

    (二) 发展现状

    据统计,到2003年底,浙江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932 所(不含“国有民办”学校和二级学院),其中:

    ——民办幼儿园9230所,在园儿童74万人。

    ——民办小学128所,在校生12.1万人。

    ——民办普通中学304所,在校生24.4万人。

    ——民办职业中学150所,在校生10.2万人。

    ——进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专修学院31 所,在校生2.4万人。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13所,在校生4.9万人。

    ——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1076所。

    (三) 基本特点

    浙江省的民办教育与浙江省的民营经济一样,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的标志性成就之一。浙江省的民办教育在学校数量上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在学校资产上居全国各省区前列,在发展速度上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具有类型齐全、形式多样、管理规范、政策宽松、鼓励创新、与时俱进、发展健康等许多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现象,与全国其它省区相比,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下一些基本的特点。

    1.制度创新,与时俱进。

    制度创新是浙江经济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也是浙江民办教育发展中一个最显著的特点。1984年,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树人学院在浙江诞生,打破了高等教育由政府独家办学的格局;1993年,原浙江省教委制发了全国第一个促进和规范民办中小学发展的省级政策性文件,首次把民办教育纳入政府工作议程;1994年,浙江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民办中小学协会,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鼓励行业自律性管理的思想得到实践;1996年,全国第一个以办学为主营业务的股份制教育公司——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在浙江成立,对该公司投资举办书生中学所做的调研引发了关于“教育股份制”的争论,使民间投资办学是否可以获取合理回报的问题第一次被公开地深入讨论,成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写入“合理回报”条款重要的研究背景;199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以省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对此前民间在发展民办教育中的制度创新给予充分肯定,成为全国其它省区推进民办教育的政策蓝本;1999年,全省第一所由公办普通高校改制的“万里学院”和由公办电大改制的浙江电大永嘉学院同时在浙东、浙南诞生;1999年,2000年,第一所改变所有制形式的公办职高和公办普高先后在温州平阳县和宁波余姚市问世,对公办学校改制进行了全新探索;2001年,浙江省萧山市教育局与浙江登峰集团以股份制形式筹建新萧山六中,成为全省第一批政府和企业以平等身份投资参股的股份制学校,开辟了公办学校改制的新模式;2001年,长兴县在全国率先推出面向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教育券”制度。类似这样的“全国第一”、“全国首批”在浙江省的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充分显示了浙江人民勇于创新、坚韧不拔、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

    2.类型齐全,形式多样。

    浙江的民办教育与浙江的民营经济一样,在组织形态上完全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传统和现实发展水平形成的有效需求,确立与之相适应的办学形式,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保证学校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了在层次结构上涵盖了大、中、小、幼之外,类型齐全的另一个含义是全国各种民办教育办学形式在浙江都能找到它的生存空间。比如台州椒江的“教育股份制”,温州的“股份制学校”和“股份合作制学校”,衢州、宁波、绍兴、温州、台州的民办教育集团,湖州长兴的“教育券”,其它如“政府与企业合作办学”、“企业与企业合作办学”、“企业与个人合作办学”、“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离退休教师办学”、“跨省合作办学”等办学形式在浙江都有一批发展健康的典型。

    在各种办学形式中,集团办学已经成为浙江民办教育一个重要的增长点。浙江现有资产超亿元的教育集团十七个:万里教育集团、华茂教育集团、大红鹰教育集团、神州教育集团、慈吉教育集团、海亮教育集团、南洋中锐教育集团、行知教育集团、书生教育集团、育英教育集团、新纪元教育集团、东方教育集团、华美教育集团、绿城教育集团、远东教育集团、杭州桐江教育集团等。这些教育集团尽管数量只占民办学校总数的1.5‰,但资产总额超过浙江省民办学校总资产的25%,在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上都远高于浙江民办教育平均水平。

    3.管理规范,发展健康。

    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是浙江民办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与全国其它省区的民办教育相比,浙江民办教育表现出“起步早、速度快、数量多、发展持续健康”的总体态势,尽管在这期间也有几所民办学校因经营不善决策失误而导致“关、停、并、转”,但基本没有影响到学生就学,因而也就没有产生什么重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浙江民办教育能够保持这种健康持续发展的局面,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支持、正确引导和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市、县政府都制定和颁发了关于支持、鼓励、引导、规范的政策(法规)文件,正是依托于这些政策性文件,在浙江逐步营造起一个鼓励创新、公平竞争、一视同仁的宽松的政策环境。

    199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肯定了各地在民办教育发展中行之有效的、但却与当时的传统观念、现行政策相抵触的制度创新,使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环境优于当时全国普遍的政策环境,从而极大地激发了民间的教育投资热情。除了大力支持之外,各地政府为控制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也相继出台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政策,在市场准入、收费规制、年检年审、信息披露方面采取许多有效的措施,称为严把“三关”:审批关——杜绝三无学校,使急功近利投资民办教育成为不可能;财务关——保证学校资金安全,杜绝可能的财务风险和经济犯罪;评估关——督查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保证受教育者得到良好的教育服务。

    4.加强研究,科学决策。

    针对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科学研究,是浙江民办教育保持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民办教育作为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创新,在观念、运行机制、政策环境、制度保障等许多方面都与传统体制存在矛盾与冲突,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的经验,都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政策和实务方面的研究,为政府、投资人、管理者和家庭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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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教育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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