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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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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12-29 王学章 |
江苏省宿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宿迁市是1996年在四个贫困县基础上组建的地级市,位于江苏省北部,下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总面积8555平方公里,人口518万,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欠发达区域,是江苏发达省份中的不发达市份。1996年建市时,没有中心城市,全市财政收入仅7.7亿元,农村、农业、农民比例高,城市化体系、工业化体系、流通服务业体系、社会事业发展体系和人才体系是零基础、零起步、零起点。直到2003年人均GDP才达到650美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全市财政总收入仅16.9亿元,仅占全省的0.86%。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每年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仅能勉强维持人员工资,教育投入不足与教育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2000年全市初中升高中入学率仅47.8%,比全省平均水平还低21个百分点。2000年全市中小学危房面积高达122万平方米,仅危房改造资金就需3.8亿元,而当年财政收入不足10亿元。针对这种现状,宿迁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本着“优化公办、发展民办”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公办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引入民营机制,经过几年的实践,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成功之路。
一、宿迁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按照“优化公办,发展民办,引进外办,鼓励联办”的总体思路,我市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和民间资金兴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2004年9月,全市民办学校已达1194所(含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213所),其中民办普通高中34所,占全市普通高中的60.7%,在校生3.3万人,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3.7%;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所,占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48.1%,在校生1.4万人,占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的26.6%;民办初中47所,在校生6.6万人,占全市初中在校生的20.7%;民办小学47所,在校生4.8万人,占全市小学在校生的8.7%;民办幼儿园835所,在园幼儿8.5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的94.6%;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218所,年培训达1.5万人次。据统计,目前全国基础教育阶段共有民办教育机构68941个,在校生1234.76万人,我市分别占到1.56%和1.53%。全市民办学校教职工12030人,其中专任教师8788人,校园占地7241亩,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总资产达10.4亿元。
各类民办学校在创办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呈现出新思路、新观念、新手段、新面貌。沭阳县的潼阳中学、修远中学、正德中学、苑府中英文学校,泗阳县的致远中学、桃州中学,泗洪县的兴洪中学、新星中学,宿豫区的汇文中学、广清外国语学校,市区的青华中学等学校,办学方向明确,目标定位准确,办学资源雄厚,规划设计高品位、高起点,教育理念新颖,学校发展后劲很足。泗阳县致远中学、泗洪县兴洪中学顺利通过二星级学校验收,并正在向三星级学校迈进;沭阳县青少年广场幼儿园、宿城区河滨幼儿园、宿迁市府苑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这些学校已经跨入了全市优质教育资源的行列,成为全市教育新的增长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广大群众择校的热点。民办教育已成为宿迁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办教育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宿迁1996年建市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民办教育随着自身的发展与壮大,为宿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落实科教兴市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办教育的发展扩大了教育资源总量,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民办教育的发展打破了由政府包揽办学的旧体制,建立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体制,有效地扩大了全社会的教育投入,使教育资源总量迅速增加,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截止2004年,宿迁市民办学校总资产达到10.4亿元,固定资产8.5亿元,固定资产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总固定资产的28.4%。2000年全市民办学校总资产仅为1.8亿元,从2001年到2004年四年中,民办学校总资产增加了8.6亿元,是同时期财政对教育总投入的36.4%。2000年全市民办学校总建筑面积仅为17万平方米,2004年达到130万平方米,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的24.3%;从2001年到2004年四年增加了113万平方米,占同时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增加校舍建筑面积的69.8%。民办教育资源的增加,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市初中升学率1996年是37%,2000年是48%,2001年是51%,2002是54%,2003是65%,2004年达到80%。2001年以来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初中升学率快速提高,主要是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首先,民办教育承担了大量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任务。200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共招生7.2万人,其中民办学校招生2.66万人,占37%;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15.1万人,其中民办学校4.7万人,占31%。初中阶段招生12.1万人,其中民办学校招生2.9万人,占24%;初中阶段在校生31.8万人,其中民办学校6.6万人,占21%。小学阶段招生6.9万人,其中民办学校招生0.5万人,占7%;小学在校生55.8万人,其中民办学校4.8万人,占9%。幼儿园在园幼儿9.0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5万人,占94%。其次,民办教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实用人才。目前,全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3个,涉及服装、机电、化工、建筑、烹饪、电子、电信等20多个专业,仅2004年职业学校就向社会输送了中等技术人才5000多人,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次。第三,在满足社会成员文化生活教育需求方面,填补了公办教育的空缺,弥补了公办教育的不足。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对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民办教育适应了社会成员的广泛需求,以其灵活的办学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以成人为培养对象的有美容美发、摄影、健身、舞蹈、武术、绘画、书法、乐器等;以少儿为培养对象的有琴类、美术书法、舞蹈、少儿外语、家教等。这些教育填补了公办教育的空缺,对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对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民办教育的发展激活了教育内部的竞争机制。
民办教育采取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办学实行市场调节,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用人实行公开招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内部分配实行工资与工作能力、实绩挂钩,能多能少,能增能减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学校这种运行机制,不但促进了民办学校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客观上也把公办学校推上了竞争平台,为公办学校的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模式。宿迁市正是由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加之政府的有力推动,使公办学校改革蓬勃开展。在确保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放开了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对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不仅鼓励大力发展民办学校,而且鼓励公办学校逐步引入民营机制,采取公有民营、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办学模式。在公办学校内部实行校长竞争上岗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内部分配结构工资制和职称评聘分离制。教育大竞争平台的构成,使公办学校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建校投入从千方百计找政府变成想方设法找市场;招生从坐在学校等学生变成深入生源学校和学生家庭做动员;用人从坐在学校等分配变成走向人才市场搞招聘;内部分配从"大锅饭"、"铁饭碗"变成与工作能力实绩挂钩搞考评。教育体制和机制的改变,打破了"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使人人有危机感,调动了社会、学校和全体教职工各方面的积极性,教育内部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有力促进了全市教育的发展。
三、宿迁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实践经验
宿迁市近几年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如此迅速,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领导重视,政策扶持是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
近几年来,宿迁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从"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出发,立足市情,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把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作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民教育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措施,努力创设了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服务环境。
政策方面:1999年8月,市政府批转了市教委《宿迁教育改革方案》,把办学体制改革作为教育改革的重点,提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2000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制定了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同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在"意见"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重点兴办高中阶段教育,并规定"在土地征用上,政府可以无偿提供,也可以按土地实际价值作为政府投入的股份"。2004年6月,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定》,对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基建规费、税收、人才待遇、信贷、教师流动、招生及收费等方面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奖励措施。政府这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的出台,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舆论方面:民办教育发展初期,群众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民办教育发展的舆论环境不好,加之少数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存在不规范之处,致使社会一度对民办教育存有偏见。针对这种情况,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并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上定期开设"民办学校巡礼"专栏,宣传民办学校的先进典型。又通过召开民办教育现场会、先进民办学校观摩会、民办学校经验交流会、民办学校办学成果展览等活动,宣传和表彰民办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交流办学经验。通过舆论宣传与活动,让全社会了解了民办教育,正视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让举办者了解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明确民办教育的投资方向和领域,促进了依法办学,从而逐步形成了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服务方面:市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非常注重对民办学校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教育机关人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民办学校的服务者的要求。2004年6月,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育机关干部与民办学校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规定市、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股)室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一所民办学校,联系人每月至少要深入被联系学校调查研究和服务一次,了解民办学校各方面的情况,向学校宣传有关民办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和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对民办学校平时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中,要求各处(股)室做到热情接待,做好政策、信息、业务等咨询服务工作,并在对民办学校的审批与服务工作中,实行了"限时办结制度"和"首问接待制度"。要求职能处(股)室,定期举办民办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培训班。市、县(区)教育局均成立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做好民办学校教师交流服务工作。市政府、市教育局领导经常召开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座谈会,经常深入民办学校了解和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有力的促进了了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服务环境的形成。
(二)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保证。
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在抓大力发展的同时,注意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引导和管理。一是建立了主管机构主管与各处、股室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市教育局设立了民办教育服务处,各县区也相应设立民教育主管机构,配备和充实了管理人员,加强了管理力量。并明确了主管机构和其他各处、股室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职责,形成了主管处(股)室主管与各处(股)室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03年,市政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对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学校规模、学校设立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审批、学校组织与活动、管理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同年,市政府办又出台了《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规范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2004年7月。市教育局又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和补充。2004年8月,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宿迁市民办学校设立告之承诺书》,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实行了告之承诺制度;市教育局还制定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的系列表格,规范了对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批管理;三是对民办学校实行了年检制度。市教育局制定了《民办学校年检审报表》和《宿迁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细则》,每年对民办学校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一次,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等第。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向社会公示,对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四是开展了系列的创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中积极开展示范幼儿园、合格初中、星级高中等创建活动,促进了广大民办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仅2003年以来,就涌现省示范性幼儿园6所,省三星级高中一所,省二星级高中两所;五是加强了对民办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市、县定期对民办学校的校长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培训,并实行民办学校持证(岗位培训证)上岗制度。1998年以来,市教育局已举办了三期民办学校校长培训班,为提高民办学校的工作者与管理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市教育局还编印了《民办教育实用法律法规》一书,供其学习和使用。通过这些措施,促进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三)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
民办学校是举办者自投资金,自负盈亏,因此必须做到以教养教,这就决定了民办学校必然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因此民办教育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这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注意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引导,规定了宿迁民办教育发展的重点是高中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平时注意向办学者传递有关教育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以便办学者能对所办学校进行准确定位。目前,宿迁大部分民办学校能根据宿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来确定办学内容,根据宿迁是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对学校办学进行准确定位。因此学校不断发展。少数学校在发展初期,不顾宿迁是欠发达地区、群众经济条件不高的实际,盲目地学习发达地区民办学校的办学模式,追求豪华设施,对学生实行高收费,办“贵族”学校,结果有效生源不足,社会效益差,学校发展艰难。后来调整了办学方向,以优越的办学条件,办老百姓上得起的学校,办学效益迅速提升。
(四)注重质量、体现特色、优质服务是民办学校发展的根基。
我市多数民办学校,在完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注意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动脑筋、下功夫,在体现特色上展特长,显身手,在提高服务质量上想办法、做文章。多数学校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育质量,因此社会声誉高,办学效益好。有的学校实行小班制、精品化教学,受到相当一部分学生家长的欢迎。有的学校聘请了外籍英语教师任教,通过强化英语特色教学,适应部分学生的需求。有的学校对学生开设生活、卫生保健、人际交往、心里健康、生活起居等课程,以提高学生生活能力。有的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受到学生家长的好评。许多学校对学生实行分层次教学,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迎得学生家长的信赖。许多学校建有财务中心、医务室、洗浴室、理发室等服务设施,为学生提供了学习、食宿、购物、就医、洗浴、理发等全方位的服务,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有的还实行了军事化管理等,迎得了社会的青睐。
四、关于宿迁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
宿迁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宿迁为什么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宿迁的民办教育为什么能够蓬勃发展?这些问题颇值得我们思考。
(一)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欠发达是区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欠发达地区具有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发展滞后,财力有限,政府对教育投入乏力,教育资源薄弱,教育投入不足与教育需求增长的矛盾突出。教育内部也存在机制不活、动力不足等问题。欠发达地区教育如何发展?宿迁市通过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深化学校内部改革,促进了教育的快速发展,其成功的实践留给我们的启示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报告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欠发达地区教育要走出困境,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其中也包括公办学校引入民营机制,改变政府包办办学的旧体制,实行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体制。集社会之力、民间资本投入教育,才能推动教育的发展。如果没有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宿迁高中阶段入学率不可能达到80%,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宿迁的教育事业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由此可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壮大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
(二)欠发达地区民办教育发展空间广阔。
欠发达地区由于公办教育资源严重不足,而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并不比发达地区少,公办教育无法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这就给民办教育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拿宿迁高中阶段的教育来说,近几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最低年份有6万多人,最高年份达12万多人,而宿迁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只有36所,除了几所集中在城区的重点中学外,其他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薄弱,年招生能力只能在3-4万人,如果不发展民办教育,每年将有相当一部分的初中毕业生无法继续升学。因此这就给民办学校的发展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宿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迅速,正是广阔的市场需求所推动。1999年宿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只有2所,到2004年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就发展到了47所,这充分说明发展民办教育,欠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空间大。
(三)发展民办教育是引入竞争机制、推动教育改革的有力举措。
民办教育能由小变大,从少到多,迅速发展,靠的是灵活的机制。民办教育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选择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一是办学实行市场调节,社会需要什么就办什么,实现了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用人更加紧密的联系。二是内部管理实行自主决策制度、公开招聘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以及与工作能力实绩挂钩的分配制度等。在民办学校中,没有“大锅饭”和“铁饭碗”,也不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或互相扯皮的现象。因此,民办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人的积极性和聪明才志。三是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做到以教养教。民办教育的这些竞争模式在教育领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越来越被政府办学系统借鉴和采用,增强了办学活力,促进了教育体制改革。同时,民办教育的竞争性营造了一种竞争氛围,面向同一市场,客观上把公办学校也纳入了竞争之中,因此,发展民办教育,不失为推动教育改革,增强教育内部活力的重要举措。这正切合著名的沙丁鱼效应,在装有沙丁鱼的水箱里放上一条鲶鱼,为了防止被鲶鱼吃掉,沙丁鱼只得快速游动,才有更大的生存机会。民办学校的发展使公办学校这些悠闲的“沙丁鱼”有了危机感,因此不得不快速游动,在游动中提高了抵抗力和免疫力。这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都是一件大好事。
(中国民办教育社会贡献与发展政策高级论坛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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