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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阻碍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倾向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7-08 张铁明

    ----兼谈教育利益国家化是民办教育新制度安排中最核心的理念

    摘  要  要切实把民办教育作为知识产业来发展,关键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今天,发展教育最稀缺的是制度资源。 本文认为我国正出现“体制性歧视被强化, 民办教育遭遇“合法”的行政阻击; 教育改革遭遇“权贵资本”拦截,体制改革成本增大;公、民对立情绪升温, 竞争成本增大;民办学校模式“公办化”, 民办学校竞争力有所降低;全面否认教育市场的现实存在, 民办教育生长环境质量下降“五个阻碍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倾向。认为我国的教育法治,特别是民办教育法治建设,如何真正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 遵循“促进”之宗旨, 彻底改变“观念歧视,体制排挤,政策打击,权力侵害,现实权利无‘法’保障”的制度安排严重缺位的现实状况,是民办教育迅猛大发展的根本前提。

    关键词: 民办教育   发展新倾向  教育利益国家化  制度安排

    在今天,社会需求正在推动着中国教育走到了一个非常规发展的特别转型时期。这个阶段的特征就是多元、快速而行为法理不清。在这前进的分水岭上,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自从《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一年多来,全国各地也纷纷在酝酿地方的民办教育管理条例。因此,其中最迫切的莫过于全面梳理我国现有的教育发展状况,让民办教育的制度安排有一个全新的理念基点了。否则,当一管十年几十年的制度形成后,才来重新“煮”之论之,就为时太晚,或已经阻碍民办教育的发展了。这是有教训了的。我国十分有必要再来一次更广泛更深入的民办教育问题大论争。

     一、中国教育发展进程的必然趋势

     根据近20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在今后的10年左右,中国教育发展将呈现如下必然趋势:

    一是民办教育占整个国民教育的份额越来越大。据政府公布的数据○1测算,2003年现状是:民办高校(普高)学校比例11.15%,在校生(含成教)比例9.55%; 民办高中学校比例16.96%,在校生比例7.20%;民办中职学校比例9.34%,在校生比例6.33%;民办初中学校比例5.73%,在校生比例3.87%;民办小学学校比例1.33%,在校生比例2.35%;民办幼儿园学校比例47.68%,在校生比例23.96%(但这只是在全国已经入园的2400万幼儿中的比例,根据测算,全国约有82%的幼儿未入园)。

     要尽快地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我国教育发展上应该构建出这么样的选择教育空间(不是国家财政分配上的,而是政策支持、可容的),即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占20%,高中教育阶段占40%,大学教育占60%,职业教育占80%,学前教育占近100%。树立这么一个20年的理想目标,将在推进中国教育的发展进程中起到极大的观念革命作用。

     二是教育体制多向裂变,公办、民办和混合制在法律上将愈来愈同位化趋势;三是国民的教育消费趋向理智,举办教育获取利润即将离开了暴利时期;四是国内外各方资源全面介入,教育格局已进入了重新洗牌阶段;五是各种各方面的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效,教育质量进入快速增长期;六是学校产权主体已呈现出多元化,各级各类教育都将更加关注并进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时期;七是教育经营跨越地域空间,教育服务网络走向立体化和无界限;八是国家和社会对贫困学生救助面将越来越扩大,教育公平救助制度将建立和完善;九是教育法治与社会监督逐渐完善,教育市场走向规范化。

    二、阻碍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倾向

     以上九大发展趋势,是一种历史之必然。但是回到今天的现实,我们又必须十分认真地看到困难和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可回避的与以上教育发展必然趋势所不相一致的新倾向:

    (一)体制性歧视被强化,非同位化国民教育政策反差扩大,民办教育遭遇“合法”的行政阻击,政策风险成本增大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样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两者必须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公办教育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生下的“孩子”,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生下的“孩子”。

     在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目的的前提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根本区别仅仅是资金投入主体不同,而不是政治归属的不同,或成为社会主义体制性质之外的东西。不是民办教育自己要生存发展,而是国家现代化需要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不是民办教育发展需要自己去找法律保障,而是国家必须象保护好公办教育一样,去保护好民办教育这另一个自己的“孩子”。不是要取缔有人从投资举办教育过程中获取的利润,而应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以使国家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一小部分人从举办教育中所获取的利润,以及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所多获取的教育权利,相对于国家由此从民间资本要来钱所产生的巨大教育资源增量,以及国家人力资本水平提高,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安定这些社会效益,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不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在还穷才要鼓励举办民办教育,而是国家教育的发展必须建立起多元化体制互相促进的教育新格局。

     一定要从法理和制度上摒弃对民办教育的体制性歧视。要充分认识到,公办教育并不是天然的教育“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民办教育并不是只能适应低层次的低级教育。民办教育不仅仅是发展中国教育的一种方式道路,更重要的是,她首先是一种新的制度建设;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不仅仅是一种筹集教育经费的渠道或行为,更重要的是一种国策。如果让公办教育“优先”垄断,只能制造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资源短缺也只能强化进一步的垄断和权力寻租与腐败,并使得教育利益非国家化。

    纯民办学校受到“名校办民校”、“独立学院”的冲击,不是后者本身的问题,而是国家教育体制对于民办教育还没“同位化”意识的问题,是深深烙刻在人们心目中的体制性歧视!正因为此,才有了全国普遍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学习、贯彻不力的状况;有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后,不少地方还大大抬高举办民办学校的门槛等等反常规做法;特别是,也就有了2004年11月由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教育部联合拟定出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么一个典型的体制性歧视法例。

     (二)“权贵资本”侵入教育,公办教育中形成新的“利益集团”,教育改革遭遇“权贵资本”拦截,体制改革成本增大

     教育利益中绝对不能没有国家利益。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就是要明确办教育最大的得益者是国家,而且国家的利益就是最大利益。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民间资本,都要把自身的利益获得建立在国家、社会、学生利益顺序之后。民间资本举办教育不能有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趋向,而把自身的利益超越于国家、社会、学生利益之上。地方政府同样不能把自身的行政“形象”效益凌驾于国家、社会、学生和其他教育举办者的利益之上。在教育资源稀缺的今天,要多元化、快速、高效地发展中国教育,政府尤其要坚持好自己的位置,即始终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

     国家对教育的不同控制方式阶段,是政治控制----资格准入控制(利益控制)----法治控制。在今天这个通过资格准入控制(利益控制)去强化法制控制的转型阶段,要特别警惕“权贵资本”侵入教育,及在公办教育体系中形成的新的“权贵利益集团”;要特别关注教育改革遭遇到了“权贵资本”拦截,体制改革成本正在大大增加的现象。

    政府举办和管理教育要利益国家化、行政合理化。政府管理教育绝对不能有行政利益,而只能有国家化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合法的政府权力实现合理的高效益。但是,中国的教育管理体制,还是建立在地方政府官员个人良心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决定国家教育水平的一种发展框架,必须坚决打破却还有待时日!要警惕教育行政权力异化,并与公办学校联结成利益同盟;要警惕地方政府举办和管理教育的过程中的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攀附!

    综观近二十年来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权贵资本”侵入教育有如下几个表现:

     (1)从背后控制,直接的无成本权力占股分利;

     (2)公开地以少量资金加入,掩盖权力入股;

     (3)以权力划定市场(扩大或缩小)范围,创造出人为的新的教育市场需求,“胁迫”购买,由此膨胀权力“合理”牟利;

     (4)以某种合法的行政名义,改变教育市场状态,凸现小集团或行政利益;

     (5)以扶持帮助之名,利用国有资产和行政垄断教育市场去牟利;

     (6)直接以合法行政权力举办并同时管理、评价学校;

     (7)无原则抬高举办学校的准入门槛,提高成本,激迫出办学者对行政的时机诉求;

     (8)以批准(如转制)为条件,让学校“自愿”把该学校的外围业务、工程给某领导的亲朋揽下;

     (9)权力摊派,在学校中报销旅差、饭局的帐,由学校支付出国费用等等。

     这些手段与方法的共同特征就是,首先使权力介入教育市场分配,致使或利用资源短缺,再垄断之,而由此在“合法”的政策中获取制度之“溢利”。如果让合法的行政权力进入教育的“利益控制”过程阶段,多好的教育发展形式,无论是委托制、股份制、合作制或是“品牌加资本”模式,甚至是“纯粹的”民办等,都将在初始时就埋下了走向失败的根子。这在今天,已经是不乏案例的了。

     既认为它是可小视的弱者,又觉得它是块可吞食的肥肉。这就是“权贵资本”侵入教育时的选择心态。“权贵资本”侵入教育也是一种“体制性歧视”的现实具体的反映,是“合法”的行政阻击的具体化利益化行为。一边是体制性歧视,一边是以合法权力的形式去侵害,前后夹击将给民办教育发展带来极大的冲击。

     国家化、合法化、合理化、高效益的教育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而绝不是公办或民办的体制分别。没有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就不可能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但是由此产生的新制度安排才是我国教育发展中最迫切的任务。而只有牢牢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权贵资本”侵入,并依此最关键基点建立起全新制度的。

     (三)过分关注体制形式,公、民对立情绪升温,民办教育遭遇公办学校阵营的强烈抵抗,竞争成本增大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必由之路,民办教育决不是仅仅因为政府财政有困难才存在。,鼓励举办民办教育,是国家需要建立起多元化体制互相促进的教育格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历史性长期需要。放弃或限制了中国的民办教育就是丢弃了中国的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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