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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的教育资源配置与民办教育的发展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7-05-24 郭建如

     (北京大学 教育学院,北京 100871)  

    摘  要:本文分析了百年来乡村社会中由群众付费的几种教育形式的变化———从私塾到“村办学校”再到“民办学校”,并以两个贫困县为例比较了当前贫困地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式,系统地探讨了影响教育资源分布、配置的一些因素,以及教育资源的分布配置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民办教育;教育资源;社会资本;制度资本;经济资本;公平性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郭建如(1972- ),男,河南南阳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从事教育组织与制度研究。

    一、乡村社会的教育观、教育成本收益与教育资源的配置对建国前私塾教育发展的影响

    我国的私立教育在建国前的传统社会相当发达,以私塾为主体的私立教育在乡村社会中,尤其是在贫困的乡村社会处于主导地位。虽然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我国就提出推行义务教育,民国一些著名学者甚至发动和参与了乡村教育运动以及后来的乡村建设运动,期望推动现代教育在农村的发展,这些实践局部取得了成功,但总体上现代教育在乡村社会并没有得到普及和推广,私塾教育仍然相当发达,其原因概括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几个:

    1.教育收益的成本收益与教育支付的观念科举社会里,尽管历代政府对于科举取士非常重视,儒家传统对民众的教化也很看重。但是在家族传统很浓的社会里,教育更多地被看做是家族、家庭和个人的事情。就家族、家庭和个人三者的来看,上学的最大福利是在家族,个人通过教育获得功名,被看做是“泽被乡邻、光宗耀祖”的事情,家族和家庭非常看重对子女的教育。官宦、诗书门第希望子弟能够通过科举考试增加文化资本,进而积聚政治资本,而破落家庭和一般平民则希望通过教育获得一官半职,改变身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对亲戚邻里有一种庇护的作用。这些看得见的功利是传统社会基础教育的强大动力。在科举制度取消后,教育不再与求功名、做官直接联系在一起时,过去的强大的动力被大大地削弱了,特别是家族对资助子弟求学的收益无法进行理性的预期,因为这种收益已经变得与市场联系在一起,与个人联系在一起,对于家族的好处则是不确定的,家族已不太情愿支持子弟上学(杨懋春,2001)。

    现代教育的收益不仅难以确定,而且其成本比较高,成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费用,二是机会成本。在传统社会里面,私塾所使用的教材少,课本费比较少,上课可以根据农时进行调整,孩子还可以边上学边帮助家里干农活。但现代教育的组织形式并不是这样,它需要有统一的地点、统一的上课时间、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连续上课。这基本上是与当地的生产与生活相互脱离的(费孝通,1986)。另外,现代教育传授的知识和技能更多地是与近现代的工业文明联系在一起,而这些知识和技能在传统社会中无用武之地。据当时的一些学者(廖太初,1938)调查,有的家长反映,接受现代教育之后,乡村生活的技能变弱了,个性变得张扬,很难为传统的社会所接受。

    再则,传统的乡村社会家族观念很重,现代教育所做的事恰恰是要把孩子从父母那里、从家族那里争取过来,将这些孩子培养成国家的公民,使这些个体的自我观念发展出来,并从传统的与祖先联系在一起的宇宙观上解脱出来。因此,在传统社会结构在乡村社会里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这样一种教育很难得到家族的支持,难免遭到家族的反对。

    2.政府的财力和控制能力的局限性与义务教育推行的不力

    现代教育在乡村社会的推行不力不仅在于乡村社会有强大的反对力量,还在于政府财政能力的不足。中国社会尊重文化的传统是比较强的,如果政府财力充足,能够承担农村学童的大部分费用,也可能会减弱乡村的抵触力量。但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农业社会,农业社会的积累不可能支撑太强大的官僚体系,传统社会中历代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只能达到县里,很难延伸到农村。乡村社会的教化和管理是由乡村士绅进行的。在这样的财政和政治框架下,乡村社会做过官或者是考取过功名的士绅就自觉地承担了当地包括教育在内的公益事业的组织工作,一些没有进一步取得功名的秀才就在乡村开设私塾。

    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中华帝国向民族国家过渡,国家的建设和政权的现代化开始进行,对乡村的统治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最重要的就是乡村社会政权的建设,但乡村政权建设也同样因为财力问题,在民国时期并没有进行得很彻底(杜赞奇,1996),现代教育的推行也因为财力的不足和教育财政的不稳固很难进行下去。

    3.金字塔状的教育体系、教育资源分布与配置的不平衡问题

    现代教育的推行方式和知识传播的方式更具有金字塔状的等级性,教育资源的分布更加不平衡,对现代义务教育的受众来讲,更加不公平。在传统社会的乡村,知识的分布并非完全集中在城市里面。但现代教育体制以自己的形式重组了文化传播上的中心与边陲体系,使得体系中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性突出出来。一般情况下,在县城和乡镇可能会出现一些现代的小学,在一些农村则可能是一些初小(杨懋春,2001)。学校的经费、师资沿着这样的等级制越往下越少,越往下延伸越受基层本身的财力、观念及文化资源状况的影响,在贫困地区,现代教育的推行就更加困难。在广大农村地区,虽然现代教育的资源分配比较稀薄,但是传统的教育资源相对丰富。因此,在建国前中国乡村社会的基础教育沿着城镇、乡镇、村统治线条的出现了以现代学校和私塾这两端较为发达的局面。

    4.义务教育的权利与责任观

    清末以来的国家虽然承担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责任,但限于财力,从未按照统一的标准来普及义务教育,而是把义务教育的责任分解到了地方。因此,义务教育的推行明显地具有地方化的特点。多数地方政府限于财力,对义务教育的推行并不能够始终地支持。造成的结果是,国家虽然在法律上承担了义务教育的责任,但在历史上却并没有真正地去落实,也就是说国家责任在相当程度上是虚的。另一方面,在乡村社会里面,也并没有形成义务教育是国家责任的观念。受传统社会的影响,多数村民仍然把孩子接受教育看做是家族的事情、家庭的事情,有钱使他们上新式学校更好,钱不多则只能上私塾学校,甚至没有钱,也只能不去上学,教育的国家的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在农民的头脑里扎下根。这种教育的责任观念在相当程度上为思想上认可后来不同形式的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5.小结

    建国前的传统社会中私立教育在乡村社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条件,也有其可以利用的资源,如生源、师资、场地和少量的办学经费等。在国家的力量很难达到的地方,传统的力量在利用传统的教育资源组织教育。因为政府财力不够,乡村社会的成员在思想上既没有认识到基础教育的重要性,也没有将义务教育作为国家的责任,同时即便是他们能够认识到国家的责任,也没有能力对政府推行义务教育的始终性施加压力,使现代教育的资源在配置上向乡村地区倾斜。

    现代教育的成本收益(成本高使群众在接受上有抵触)以及现代教育资源的配置(不能有效地帮助家庭贫困者)在乡村社会里聚集其普及现代义务教育的条件,造成了建国前乡村社会中现代教育与私塾教育并存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传统社会教育的基本结构和体系在建国后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为农村发展非公办学校创造了条件,建国后一直到上个世纪末,我国许多省份的农村基础教育更多地是以“村办学校”的形式存在着,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真正的民办中小学才在乡村社会里重新出现。

    二、乡村社会教育资源分配格局在建国后的延续及变化  

    1.计划体制下教育“两条腿走路”的政策与村办学校(“民办”)形式的发展

    建国后,虽然政府很快接管了民国时期的学校,并改造了这些学校,同时也在建设大批新的学校,乡村社会的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等问题。但是教育资源分布上的不平衡、不公平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国家财力的不足,在教育上实行“两条腿”走路之后,这种教育资源的分布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在农村仍然沿袭了建国前的做法,由农村社会中的组织自己举办学校,只不过在计划体制下是由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来举办基础教育。

    尽管教育资源在城乡分布上明显地存在着不公平,但是在农村社会内部,还是相对公平的。农村公社和生产队的制度将孩子们从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主要是他们父母的事情。同时,非常低廉的学费足以保障大多数的学生上学,家庭困难的孩子则可以获得免除学费的待遇。这种制度某种程度上在小集团内教育资源的分布保持了相对公平,同时,因为降低了教育的孩子、教育的直接费用和帮助困难家庭的机会成本,而减少了家长对子女上学的阻力。在20世纪80年代,乡村社会进行经济和政治改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生产队和公社取消。在随后确立起来的新体制规定教育实行乡村二级办学,县乡村三级管理。通常是乡政府设置乡教办,选派公办教师到一些村小去担任校长,村小的其他教师则是民办教师。也有一些省份,普遍用乡中心小学对所有村办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在这种体制下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等就变得明显起来,资源的配置呈现出金字塔的结构,中心小学的资源是配置最好的,有最好的老师、最大最漂亮的校园等、最好的仪器等,而在村小,无论是在校舍、仪器的配备和教师的配备上都是最差的。在村小,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混杂,以民办为主体的“民办公助”情况尤其在较为贫困的乡村地区是比较普遍的,村小普遍的情况是只有校长是公办教师,其他教师则是民办。计划体制下的这种办学体制在资金、师资、办学条件等资源的分配上,在办学责任等方面与建国前传统社会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传统的乡村社会,办学资金来自于家庭和家族,而在新的办学体制下,先是来自于生产队这样的集体,而后是来自于集体与家庭。在师资方面,原来乡村社会的私塾主要是落魄秀才,而新的办学体制下民办教育的来源主要是高中甚至是初中的落榜生。农村的中小学与设在县城和乡镇的中小学在师资、经费、场地等资源方面很不同,后者主要是来自于政府。从办学的责任来讲,则同过去也有相似,虽然国家在形式上负有责任,实行的是义务教育,但这种责任是虚的,农村的群众把供养孩子上学看做是自己的责任。甚至就形成这种办学体制的原因也与传统社会的体制基本一样,主要是国家财力的匮乏和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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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民办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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