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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权贵资本”侵入教育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2-03 张铁明

    广州市现代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研究员

    中国教育经济学会理事

    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联谊会常务理事

    教育利益中绝对不能没有国家利益。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民间资本,都要把自身的利益获得建立在国家、社会、学生利益顺序之后。民间资本举办教育不能有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趋向,而把自身的利益超越于国家、社会、学生利益之上。地方政府同样不能把自身的行政“形象”效益凌驾于国家、社会、学生和其他教育举办者的利益之上。在教育资源稀缺的今天,要多元化、快速、高效地发展中国教育,政府尤其要坚持好自己的位置,即始终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

    国家对教育的不同控制方式阶段,是政治控制----资格准入控制(利益控制)----法治控制。90年代前中国教育处于严格的政治控制阶段;《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前,中国处于有松动的政治控制阶段;今天正处于通过资格准入控制(利益控制)去逐步强化法制控制的阶段。真正的“法治控制”在今天仅仅是处于非自觉的初级阶段,所以教育管理行为显得法理模糊不清晰、随意而行政化。

    在今天这个通过资格准入控制(利益控制)去强化法制控制的转型阶段,要特别警惕“权贵资本”侵入教育,及在公办教育体系中形成的新的“权贵利益集团”;要特别关注教育改革遭遇到了“权贵资本”拦截,体制改革成本正在大大增加的现象。

    政府举办和管理教育要利益国家化、行政合理化。政府管理教育绝对不能有行政利益,而只能有国家化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合法的政府权力实现合理的高效益。要警惕教育行政权力异化,并与公办学校(校长)联结成利益同盟;要警惕地方政府举办和管理教育的过程中的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攀附!

    综观近二十年来教育发展情况,“权贵资本”侵入教育有如下几个表现:

    (1)从背后控制,直接的无成本权力占股分利;

    (2)公开地以少量资金加入,掩盖权力入股;

    (3)以权力划定市场(扩大或缩小)范围,创造出人为的教育新市场,由此膨胀权力“合理”牟利;

    (4)以某种合理的名义,改变教育市场状态,凸现小集团或行政利益;

    (5)以扶持帮助之名,利用国有资产和行政垄断教育市场去牟利;

    (6)直接以合法行政权力举办并同时管理、评价学校;

    (7)以批准(如转制)为条件,让学校“自愿”把该学校的外围业务、工程给某领导的亲朋揽下;

    (8)权力摊派,在学校中报销旅差、饭局的帐,由学校支付出国费用等等。

    这些手段与方法的共同特征就是,首先使权力介入教育市场分配,致使或利用资源短缺,再垄断之,而由此在“合法”的政策中获取制度之“溢利”。如果让合法的行政权力进入教育的“利益控制”过程阶段参加经济利益的分配,多好的教育发展形式,无论是委托制、股份制、合作制或是“品牌加资本”模式,甚至是“纯粹的”民办等,都将在初始时就埋下了走向失败的根子。这在今天,已经是不乏案例的了。

    “权贵资本”侵入教育,在表面上肯定会表现出强烈的不公平政策,不公平政策体现出的“体制性歧视”,使非同位化国民教育政策反差扩大,民办教育则一定会遭遇到"合法"的行政阻击,政策风险成本增大。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样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两者必须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公办教育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生下的"孩子",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生下的"孩子"。

    在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目的的前提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根本区别仅仅是资金投入主体不同,而不是政治归属的不同,或成为社会主义体制性质之外的东西。不是民办教育自己要生存发展,而是国家现代化需要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不是民办教育发展需要自己去找法律保障,而是国家必须象保护好公办教育一样,去保护好民办教育这另一个自己的“孩子”。不是要取缔有人从投资举办教育过程中获取的利润,而应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以使国家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一小部分人从举办教育中所获取的利润,以及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所多获取的教育权利,相对于国家由此从民间资本要来钱所产生的巨大教育资源增量,以及国家人力资本水平提高,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安定这些社会效益,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不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在还穷才要鼓励举办民办教育,而是国家教育的发展必须建立起多元化体制互相促进的教育新格局。

    一定要从法理和制度上坚决摒弃对民办教育的体制性歧视!要充分认识到,公办教育并不是天然的教育"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民办教育并不是只能适应低层次的低级教育。如果让公办教育"优先"垄断,只能制造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资源短缺也只能强化进一步的垄断和权力寻租与腐败。

    我们不要使教育公平的争辩表面化,而导致现实改革遭遇冷淡。"公平"问题政治表层化,掩盖了最本质的"体制性歧视",使得“权贵资本”侵入教育合法化,使某些地方的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者轻易地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推卸去制度改革的责任。极端的不公平背后一定是体制的利益格局不合理,我们不能忽视了深层体制变革的非国家利益的错误指向!

    国家化、合法化、合理化、高效益的教育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而绝不是公办或民办的体制分别!公办或民办也绝对不是对立的两个方面,但是由此产生的新制度安排才是中国教育发展中最迫切的任务。而只有牢牢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才是从根本上消除“权贵资本”侵入、并建立起新制度的最关键基点。

    (本文系作者在中国民办教育社会贡献与发展政策高级论坛发言)

来 源: 中国教育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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