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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校长 谋定而后动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6-09-27 袁桂林

    2006年带给西部农村教育最大的喜讯,莫过于国家“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简称“新机制”)的实施。根据“新机制”,在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在西部,“新机制”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

     “新机制”不仅是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数量,而且还带来管理体制的一些新变化。例如,校财局管,在教育局统一管理下,要求农村学校制订预算,教育局审批预算,学校严格执行预算。学校预算要和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为此,财政部、教育部还开展了专门培训,促进农村中小学校长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做好学校预算。

     “新机制”的新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场新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以往农村学校校长只是上报财务数据,没有做规划和预算的传统,改变学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一支笔”,一人决定的状况,改变在学校发展和财务管理方面责任不清,缺乏问责机制的现象,等等,所以说,“新机制”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为农村学校校长提出了新挑战。

    我们在西部调研时感到,农村学校校长普遍缺乏学校规划和预算能力,对“新机制”增加的大量教育经费投入不适应。他们一直呼吁增加教育投入,但是,当教育经费真的大幅度增加了,需要有规划、按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时,他们反而在“新机制”的管理模式要求面前有些无所适从。

    对于农村校长这方面的困惑,我们认为主要有主观和客观几方面原因。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农村学校校长一般没有做规划和做预算的经验,面对新鲜事物难免感到有压力。

    其次,制度性障碍使农村学校校长不需要做规划和做预算。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之前,乡镇政府对农村学校教育直接管理,直接干预,学校校长没有人、财、物的自主权。实施“以县为主”以后,学校的人事权、财权又全部上收到县教育局了,农村学校校长还是没有自主权。

    第三,校长任期制的周期与学校发展规划周期不吻合,也使得校长没有做中长期规划的动力。按照传统观念,校长只考虑自己任期内的事,“不能为以后的继任者定下规矩。”

    第四,与“新机制”相配套的预算内容体系非常详尽,甚至有相应的财务软件,只要学校相关人员如实填表就可以了,不需要学校更多发挥,这也限制了农村校长个人办学思路的拓展。我们了解到,农村学校校长关心的是学校自主支配的资源,特别是学校是否有经济能力邀请城市里的优秀教师来学校教学示范,然而,这方面的经费还是没有保障,所以农村校长很为难。

    第五,在新的学校预算中明确规定,不能用新增加的教育经费偿还以往学校的债务,这也使校长很为难。按照传统观念,有了钱要还债,这是天经地义的,特别是债主们听说实施“新机制”了也很兴奋,陆续到学校讨债。但是,在新的学校发展预算中却没有将债务列为支出项目,原有的债务继续拖欠。

    以上种种状况表明,农村学校校长在新的发展时期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要有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应付新的挑战。

    我们认为,农村校长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用规划带动预算,带动各项工作的展开。农村学校规划内容丰富多样,涉及的矛盾焦点很多,可以说是千头万绪。首先,校长考虑学校发展规划要站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发展的高度,不能只考虑学校校园内部的事情;其次,规划要博采众人建言,特别是教师、家长和农村基层群众的各种希冀,不能少数人简单决策;第三,学校规划要从长计议,不是年度工作计划,不是任期目标,要和农村人口变动以及社会发展大趋势结合起来;第四,规划要量力而行,不要空泛议论,也不要充斥幻想,不做“形象工程”。总之,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才能搞好学校发展规划,为农村教育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来 源: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