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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八类考生高考录取可照顾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3-01

    每年高考录取时,总有部分学生因没办理相关手续而未享受到高考录取照顾。对此,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今年明确规定在录取中可享受政策照顾的8类特殊考生,要交验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须经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须经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由所在市(区)招办收集这些考生的《特殊考生证明表》,集中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审核盖章;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以下简称体优生),须经市(区)体育局或教育局审核盖章;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省侨务部门、对台办审核盖章;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经陕西省军区政治部审核盖章;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须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少数民族考生须将自己的民族及代码填涂在《高考报名信息卡》上的“民族”栏中,由县(区)招办审查户口本和身份证后确认。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要求,以上特殊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应分类造册,并于5月底前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省考试管理中心将组织对这些考生进行复审,并对体优生进行体优项目测试,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测试的不作为体优生对待。对复审和测试合格的考生,省考试管理中心在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统一进行特殊考生信息处理。
来 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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