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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招办公布2004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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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4-20 |
安徽省招办公布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内容包含众多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信息。
考试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中“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6月7日到8日。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部分3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加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10分;高中阶段获市以上(含市级)表彰见义勇为者加10分;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者加10分;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经省招委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烈士子女加10分;侨眷报考省属普通高校的考生加5分;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加分投档后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农林、师范院校农林本科院校如线上生源不足,可依照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降分录取,如生源不足可按第二志愿顺序降分,服从志愿不享受降分政策。降分幅度控制在20分以内。
报考安师大的考生应将志愿填写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栏内,凡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并达到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档案,可按比例提供给学校,由学校审查录取。
定向招生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生源不足院校对少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本科院校,可在控制分数线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10分录取。如生源仍不足再按第二志愿顺序,降10分录取。如降10分生源仍然不足,可按上述操作办法继续降10分投档录取。服从志愿不享受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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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千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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