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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贫困学子贷款 利息政府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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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8-19 高望 |
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还贷最长年限延至毕业后6年。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助学贷款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新的贷款政策将于近期出台,不让一名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两种申请途径
申请助学贷款的途径有两种:生源地贷款和就读学校贷款。今年我省在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为解决当年考入省内普通高校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入学的经济问题,目前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家庭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具体实施办法,近期将正式出台。另外,考入大学的城镇户口贫困学生(家庭贫困、父母下岗)和现已在校的贫困学生,均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补贴全息
从今年起,我省将开始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实行新的利息政策: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而此前贷款利息都是由学生自己支付。另外,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生不超过6000元,毕业后全部由个人自付。
还贷年限延长
针对一些学生毕业后不能立即找到工作,或者找到工作不理想,导致还贷困难的现状,新的政策将继续减轻学生还贷压力,还贷最长年限将从毕业后4年延至毕业后6年。今后贷款的学生将根据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在1—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但在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继续攻读学位,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并继续按在校学生给予贴息。
特别提醒
由于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具体申请也需要一段时间,而高校开学已经在即,因此教育部门建议贫困学生可以通过考入学校的“绿色通道”先入学,入学后再申请贷款,以免耽误时间,错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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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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