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更多内容>>>
  位置:首页 > 招考频道 > 最新动态 > 正文

江苏省2005年高校招生简章公布 特殊考生可再补充投档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4-19 谢静娴

    昨天,江苏省招办出台了《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对投档原则及办法进行了说明和诠释。
    
    特殊考生可补充投档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本科平行志愿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特殊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补充投档。对有关高校提出的选择性招生对象进行投档。对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线上,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在该科目第一批本科上线考生人数的前5%的考生,今年仍将确定为单科优秀考生,并享受一定的优录政策。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单科优秀考生,省招办将按考生所填同批平行院校志愿中的最后一个院校志愿向高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后,省招办将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征求平行志愿进行投档。
    
    选科限制专业生源不足可降分
    
    省招办有关人士还介绍,为了满足学校选科要求,普通类各批次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录取时,如某些专业在本院校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且无法按选考科目调剂录取,可出具报告报省招办批准后,在同批省控线上适当降分投档,院校按选考科目顺延录取,但各科目组录取最低分差距控制在30分以内;如仍完不成专业招生计划,高校可在原投档线上调剂录取其他选考科目的考生;如仍完不成专业招生计划,可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
    
    选择性招生省控线下10分内录取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高校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江苏省内高校的选择性计划只能在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考生,如高校的投档线接近或等于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最多在省控线下10分以内进行选择性录取。
    
    此外,省招办还特别强调要求,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对符合体检标准、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来 源: 现代快报
地方连线:浙江 江苏 山东 辽宁 广东 陕西 江西 河南 河北 安徽 湖北 四川
专题推荐:2005高校自主招生 志愿填报 专业选择 学科复习 临考应试技巧 国家助学贷款助圆求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