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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国家是否承认学历,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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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6-23 |
学历文凭考试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学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9]307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省自考委、省发展计划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浙教学字[2000]第25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允许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原系我省农业户口的,被机关和城镇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单位)录(聘)用后实行“农转非”政策,准予办理户籍随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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