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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辽宁省普通高考报考对象和条件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3-17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5年9月1日后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3年9月1日后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5年9月1日后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5)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后发给考生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县(区)招考办,再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市、县(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后,方能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及参加考试。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来 源: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