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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06年招聘骨干教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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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6-06-27 |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
东丽区作为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中央《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加快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1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
一、招聘对象
1、45周岁(196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特级教师。
2、40周岁(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原始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相当于该称号的骨干教师。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奉献精神。
2、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所在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3、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效果明显。
4、身心健康。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6年6月28日到7月10日 8:00—5:30。双休日照常办公。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东丽区跃进路51号)。
联系电话:(022)84375715
传真:(022)24971740
(三)、报名办法:
报名者在教育局或网上报名均可。报名需填写《天津市东丽区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从天津市东丽教育网(网址:http://www.tjdljy.net)下载。将填好的报名表以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tjshdljyj@sina.com。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自荐材料(业绩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特级教师证、学科带头人证和反映本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的学术论著、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照片通过邮政快递寄到东丽区教育局人事科,考试时携带有关原始证件。
四、资格审查
由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考试时间。
五、考试
考试由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
(一)考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三)政审由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四)根据招考人员体检、政审情况由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15天内,与教育局签订协议。
七、待遇
经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用的教师,除享受天津市同等情况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相应的称号享受东丽区教育人才政策的有关待遇。
(一)购房补贴
特级教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副高级职称的省市级学科带头人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未满服务年限要求调离者,按一定比例退还购房补贴。
(二)奖励津贴
1、特级教师每人每月800元。
2、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其他待遇
引进的各类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按照市、区有关政策随调、随迁,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落户地。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由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东丽区关于鼓励、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若干规定》(津丽党发[2004]32号)精神,负责联系安排就业,子女需转入我区就读的,由区教育局优先安排到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
八、本方案由天津市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市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六年六月二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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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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