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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招聘教育管理人才的实施方案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6-06-27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

     东丽区作为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加快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东丽区教育管理人才。

     一、招聘6名管理人才

     副处级干部职位3个:

     东丽区教育局主管教学工作的副局长(副处级)1名;

     天津市重点高级中学第一百中学副校长(副处级)2名;

     科级干部职位3个:

     中学校长2名(科级),其中示范中学校长1名。

     小学校长1名(科级)

     二、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2、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3、年龄45周岁(196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心健康。

     5、具体岗位要求:

     教育局副局长职位:原始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中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具有三年以上中学校长工作经历或教育行政机关科级管理工作经历。

     一百中学副校长职位:原始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中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具有三年以上高级中学校长工作经历或教育行政机关科级管理工作经历。

     中学校长职位:原始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中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具有三年以上中学副校长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小学校长职位:应有特级教师称号并具有三年以上小学副校长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或越级参加公开选拔。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招聘东丽区教育管理人才工作,主要分为公布招聘的职位和报名条件、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公布选拔结果六个基本程序。

     1、公布招聘的职位和条件:

     教育局党委根据领导干部的需求和职位空缺状况,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招聘建议和工作方案,经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实施,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东丽教育网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职位和报名条件。同时在东丽教育网上发布有关招聘的信息和一百中学、示范中学等情况介绍。

     2、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或到教育局报名均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布的职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职位实行定向报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能开考。

     3、组织统一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考试时携带相关原始证件。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等综合素质及应试者在领导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职位的适应程度,依据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多于拟聘任人选的原则,取前2名作为组织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副处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教育局党委配合组成考察组,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进行认真的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考察意见。

     5、决定任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呈报区委审议并确定任用人选。

     对于公开招聘中发现的优秀人才,因职数所限未能任用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也可选聘到有关领导岗位任用或作为备用人选。

     6、公布聘任结果:

     对拟聘任人选采取张榜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七天。公示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

     经东丽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用的教育管理人才,除享受天津市同等情况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相应的称号享受东丽区教育人才政策的有关待遇。

     (一)购房补贴

     特级教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省市级学科带头人一次性补贴10万元。未满服务年限要求调离者,按一定比例退还购房补贴。

     (二)奖励津贴

     1、特级教师每人每月800元。

     2、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其他待遇

     引进的各类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按照市、区有关政策随调、随迁,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落户地。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由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东丽区关于鼓励、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若干规定》(津丽党发[2004]32号)精神,负责联系安排就业,子女需转入我区就读的,由区教育局优先安排到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

     五、报名

     1、应聘者须填写《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天津市东丽教育网(网址:http:// www.tjdljy.net)下载。

     2、应聘者以邮政快递、发送传真等方式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寄送东丽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3、应聘者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6月28日——2006年7月10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跃进路51号)

     邮 编:300300

     联系电话:(022)24390502、84376978

     传 真:(022)24971715  电子信箱:dljyj @126.com

     4、联 系 人:韩秀珍  郭春岭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东丽区教育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事局、区编委、区监察局、区教育局组成。 下设办公室,设在东丽区教育局。

    东丽区招聘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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