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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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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2-01 |
编者按:今年考入大学的新生请注意:如果你的家庭确有实际困难,一时无法筹措到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请不要着急,更没必要悲观或动摇上大学的信心。因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助学体系,即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自1999年以来,国家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与以往的助学贷款相比,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最大限度便于学生申请贷款。
今日本周刊特刊登有关助学贷款的各项政策解答,希望帮助那些因经济贫困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了解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摆脱学费困扰,顺利升入大学。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答:(1)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
(2)是国家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3)进一步完善了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了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
(4)帮助学生树立了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了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
(5)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社会保障机制。
问: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些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项工作。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
问: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和规模如何?
答: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为使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八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2002年2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以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获得贷款。
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由于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问: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有多长?
答: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经办银行根据学生申请,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
问: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现行年利率为:
(1)六个月(含)以内:5.04%(2)六个月至一年:5.31%(3)一年至三年(含):5.49%(4)三年至五年(含):5.58%(5)五年以上:5.76%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是怎么回事?答: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还贷负担,财政部门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利息补贴。学生所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其余50%由个人负担。
问:学生到哪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学校的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问: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称作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毕业就业后逐步归还贷款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基础是学生的个人信用,是在校大学生通过所在学校提供贷款介绍人和借款学生自行提供见证人,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发放的助学贷款。
问:信用助学贷款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相比,有何优点?
答:学生办理保证担保贷款需要提供保证人担保,办理抵押和质押担保贷款需要以房产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则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问:什么人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答: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无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问:对在校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有何要求?
答: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款学生必须提供两名贷款见证人。
问: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介绍人是指什么?
答: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学生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行与学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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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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