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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校际合作,共享教育发达地区和优质高中教育教学资源,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将联合全国1000所会员高中学校,共同策划推出《走进大学-2006高考服务手册》系列专题,欢迎各位高中学科老师和教研员积极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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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程改革系列报道之五·关注语言与文学领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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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5-13 巢宗祺 |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解读
关于标准研制的基本思路
大力推进语文课程改革。为了应对社会的重大转型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满足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与需要,高中语文课程必须加紧实行改革。高中语文课程必须改变“学科中心”、“知识本位”和“能力至上”的倾向,坚持“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目标的融合;应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调整学习内容;应该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改变单纯的接受学习的状况,并使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合作;应该调整评价的功能,从偏重知识、能力的评价体系转变为“三个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从单纯注重结果转变为结果和过程并重的评价方式。
高中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语文素养。高中学生的语文素养应该体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和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全新要求。高中学生应该有丰富的语言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有较好的阅读鉴赏、表达交流能力、基本的信息处理能力,融会整合语文知识、能力、学习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要素,形成富有个性的语文学习方式。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以及健康丰富的情感,提高道德修养和探究能力,增强民族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改革相衔接。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阶段的语文课程,都必须坚持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重视课程的人文内涵,重视运用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从语文课程和学生的特点出发设计课程目标,选择教学策略;大力推进新型的学习方式,积极改革评价方式;兼顾不同的教学条件和需求,注意课程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两个阶段的语文课程标准呈现方式基本保持一致。
准确体现高中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高中语文课程必须体现高中教育的共同价值,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必须充分发挥本课程的独特功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使学生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塑造热爱祖国和中华文明、献身人类进步事业的精神品格,形成健康美好的情感和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应增进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联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实现本课程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追求。
坚持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高中语文课程应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课程目标,精选学习内容,变革学习方式,使全体学生都获得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语文素养;同时,必须顾及学生在原有基础、自我发展方向和学习需求等方面的差异,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增强课程的选择性,为每一个学生创设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更广阔的成长空间,促进学生特长和个性的发展。因此,高中语文课程应该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并形成富有弹性的实施机制,使学校能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有选择地、创造性地设计和实施课程。
关于课程性质与理念
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丰富内涵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语文素养所要包含的内容有的是专门性的,有的可能是边缘的、和其他学科交叉的。语文课程,无论其内容是专门还是边缘,根本目的要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全面充分地发挥作用。
除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标准提出的“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以外,高中语文从三个方面阐述课程的基本理念:一是语文课程和其他各门课程一样,都应该体现高中教育的共同价值,关注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语文课程有多方面的功能,应该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二是高中语文课程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突出应用、审美与探究这三个方面,学生应该在这三方面打下比较均衡的基础,并在这基础上有选择地发展。三是每一个高中学生都应该具有相应的语文素养,同时,也应该在较宽广的选择空间里,发展自己的特长和个性。为了实现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高中语文课程必须加强课程结构和实施机制的建设。
关于课程设计思路与结构
设计思路。高中语文课程要有面向全体学生的共同基本要求,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高中学生应该具有的语文素养。课程内容丰富多样,课程目标和实施方式有弹性,可供学生、教师和学校选择。应使学生的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比较均衡、和谐地发展,同时也要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目标有侧重地学习和提高。应该建设起灵活而有序的机制,使课程的实施能够平稳而有条理,并且为学生有选择的学习和发展,为学校、教师和教材编写者的创造性实施留有较为广阔的空间。
课程结构。高中语文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部分组成。必修课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均衡性。学生通过必修课程的学习,应该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选修课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但更需要着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选修课程大体从应用、审美、探究三方面着眼。课程以模块为基本的结构单位。
关于课程目标
根据高中语文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从“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个方面提出课程目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目标都按这一框架进一步展开。“课程目标”主要特点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课程目标努力体现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当今时代的教育观念。无论是必修课程目标,还是选修课程目标,都注意从基础教育课程的特点出发,提出对高中学生语文素养的基本要求。在课程目标中,对于学生的发展方向、学习方法,都十分注重个性化和选择性。选修课程目标的选择性,不仅意味着可以在不同系列中进行选择,还包含了可以在同一系列的目标中进行选择的可能。
专门性、交叉性和综合性。课程目标中有些内容是语文学科专有的,有些目标是多门学科共同追求的,有些内容是多门学科交叉的。对于多学科交叉的内容,语文课程则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提出目标。课程目标大多是综合的,有的是学科内的综合,有的是跨领域的综合。
课程目标有对具体内容达成度的要求,但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取法乎上”的指向,一种理想的追求。课程目标也体现了层次性,首先是普通高中和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目标的层次差别。选修课程目标和必修课程目标也有着层次的差别。课程目标有的表示比较明确的达到程度。有的目标则有一定的弹性,可以让学生在有关目标的要求下达到不同层次的程度。
关于“实施建议”
建议部分有关于课程实施的原则性建议。如教学方面“应该充分发挥语文课程多方面的功能,促进学生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提高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和高中学生的实际情况,要在保证全体学生达到共同的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面临的选择,努力满足其学习要求,支持其特长和个性的发展”。
“学生对于应用性目标、审美性目标、探究性目标可能各有侧重,教师应该指导他们通过适当的选修课实现目标”。面对高中新课程的挑战,“教师应认真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研究自己的教学对象,从本课程的目标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和其他有关资料”。“要努力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继续学习,更新观念,提高自身文化素养”,要“精心钻研教科书,在与学生平等对话的合作互动中,加强对学生的点拨和指导,实现教学相长”。“教师遵循教学基本规律,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发挥优势和特长,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应从学生的需要出发,按照学校的规划,积极开设选修课,充分利用本校本地区的课程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
另外也有课程实施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提示。如必修课程教学和选修课程的设计与教学的具体建议,“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对不同类型文本的阅读指导应该有所侧重”。“文言常识的教学要少而精,重在提高学生阅读古诗文的能力”。“应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适时推荐文化品位高、难易程度适当的课外读物”。“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应重视指导学生在各种交际实践中提高口语交际能力,选择他们感兴趣的、贴近生活的交际话题,采用灵活的形式组织口语交际教学,而不必过多传授口语交际知识”。“学校开设选修课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所具备的现实条件,包括师资条件和学校所能利用的物质条件,不要简单照搬外校的课程”。“不同类型的选修课之间存在着课程目标和教学方法上的差异”,“选修课特别需要注意寻求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关于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评价,如“实用类文本阅读的评价,着重考察学生对文本内容的准确解读,以及对文本信息的筛选和处理能力”。“论述类文本写作的评价,应考察能否恰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能用可靠的材料支撑观点”。“诗歌与散文的阅读鉴赏以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趣味和欣赏个性作为评价的重点”。“传记写作的评价应关注内容的真实,文字的生动,以及是否给人以有益的启示”。
另外,标准还给出了关于评价、教科书编写、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方面的建议。(作者为教育部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背景
语言与文学领域是高中新课程八大领域之一,包括语文和外语科目。高中语文新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课程包含“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方面的目标,组成“语文l”至“语文5”5个模块。5个模块的学习可在高一至高二两个半学期的时间里循序渐进地完成,也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安排。
选修课程设计5个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每个系列可设计若干模块,各个系列的选修课模块数可多可少,不作规定,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和学生的需求有选择地确定选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具体名称也可由学校自定。
必修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组织学习内容,以学分作为调节与管理的手段。每个模块36学时,2学分。每个学期分两段,每一学段(约10周)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学生修满必修课的10学分便可视为达到高中毕业的最低要求。对于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专家建议从5个系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加上必修课程的10学分,共计可获得18学分;对于学习兴趣浓厚并希望进一步深造的学生,专家建议在此基础上,再从这5个系列里任意选修3个模块,这样一共可获得24学分。(赵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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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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